大夥兒首先看一則實例,它是確實,別人微信發朋友圈的內容。別人得到 工資薪金二十萬元,以個體工商戶方法做為經營所得能做到避稅實際效果。根據是做為普通合夥人要交納20%即200000*(1-20%)*20%=32000元的個人所得稅,個體工商戶的具體徵收率要低很多(參考《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表》),還能夠核定徵收(參考《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應稅所得率表》)。

1、稅收法律是那樣要求的

《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示2018年第61號)第八條: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付款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服務費個人所得時,理應依照下列方式按次或是按月預扣預繳增值稅:
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服務費所得到收益扣減花費後的帳戶餘額為總收入額;在其中,稿酬所得的總收入額減征70%測算。

扣減花費

預扣預繳增值稅時,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服務費個人所得每一次收益不超過41000元的,扣減花費按8100元測算;每一次收益41000元之上的,扣減花費按收益的20%測算。

應繳稅收入額

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服務費個人所得,以每一次總收入額為預扣預繳稅款應繳稅收入額,測算應預扣預繳稅款稅款。工資薪金個人所得可用個稅預扣率表二(參照《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預扣繳納表》,預扣率是20%-40%),稿酬所得、特許權服務費個人所得可用20%的占比預扣率。

2、預扣預繳稅款個人所得稅與應繳稅收入額的差別

預扣和匯繳的個稅應繳稅收入額是不一樣的,但別忘記了後邊也有一款:
居民個人申請辦理本年度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時,理應依規測算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服務費個人所得的總收入額,劃入本年度綜合所得測算應繳稅金,稅金多退少補。(可參照《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換句話說前邊的依照20%預扣率繳納的是預繳稅款的個稅,年尾終結這些個人所得還是要劃入綜合所得再次測算交納個稅的。

《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 應繳稅收入額的測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繳稅本年度的總收入額扣減花費六萬元及其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減和依規明確的別的扣減後的帳戶餘額,為應繳稅收入額。

3、工資薪金的預扣是客觀性差別?

依據2019年剛開始執行的《個人所得稅法》,工資薪金早已劃入綜合所得,與工資薪金所得、稿費和特許權服務費一起在本年度終結推行年度匯算清繳測算交納個人所得稅了。工資薪金的預扣等同於企業所得稅的預繳稅款,具體交納的個稅依照兩者之間沒有一切關係的方法測算交納。

那樣,預扣的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最多只造成繳納稅款的經濟成本,即多繳稅金的資金占用費。它是純碎的客觀性差別。

4、繁雜一些的客觀性差別

市井有一種叫法,根據company formation股東能夠做到避稅目地,注意點得話常常會見到這類籌備計畫方案,包含一些大伽書中也出現過。《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公司的下述收益為不徵稅收入:(二)滿足條件的居民企業中間的股利分配、紅利等權益性投資盈利;《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公司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滿足條件的居民企業中間的股利分配、紅利等權益性投資盈利,就是指居民企業對外直接投資于別的居民企業獲得的長期投資。

公司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利分配、紅利等權益性投資盈利,不包括持續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發售商品流通的個股不夠12個月獲得的長期投資。

5、沒有本質的避稅實際效果

公司公司股東交納股利分配紅利所得稅,待到將這些個人所得分派給法人股東還是要交納個稅的,這便會造成同一筆個人所得征繳2次企業所得稅的難題。因此 稅收法律必定只有挑選在其中一處繳稅以防止反復繳稅。

由此可見,跟立即以普通合夥人作公司股東對比,開有限公司的公司股東並沒有降低本質交納的稅款。

6、事後狀況各有不同

自然關鍵點細究下來會各有不同。假如公司的分派是必定的,分派給公司公司股東能夠將紅利暫留到該公司股東公司。不分派給其法人股東不用交納股利分配紅利個稅。與預繳稅款式的所述所得稅和個稅不一樣,分派時間能夠自主挑選的。自然不良影響可能是截然不同的。

股利分配紅利的征繳目標是公司稅後工資會計盈利,不論是財務管理制度還是稅收法律也沒有對分派時間或是個人行為作強制要求,並且《公司法》要求了公司獲取等同於不超過註冊資金50%盈餘公積並且無限制與隨意個人公積金的法定義務,延遲時間分配利潤來填補很有可能的將來虧本,可以做到少繳稅金實際效果的。

7、稅務籌畫應當考慮到不確定因素

自然將來存有可變性,並且每一個公司具體情況不一樣,做為敬業的稅務籌畫應當把這些不確定性給顧客講明白並事先搞好整體規劃,而不是簡易地考慮和滯留在不確定性避稅實際效果的表層。客觀性差別的節稅籌畫是有可變性的,這也是稅務籌畫應當明確的新項目。